中新网10月7日电 据香港《明报》报道,香港警员周豪明(32岁)涉嫌于2006年4月20日,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即将于同年6月结婚,诈骗互助社18万元贷款,被控欺诈罪,案件6日在九龙城法院开审。
控方6日传召负责批核工作的互助社前助理干事作供,指曾收到被告递交结婚排期书、红磡新福海鲜菜馆举行酒席花费等单据副本,以结婚为由申请贷款18万元。
另一证人、新福海鲜菜馆负责人李先生6日也指出,被告向互助社递交的酒席单据,虽与公司采用的一样,但单上的书写格式、订金金额及签名,均与公司日常运作不同。
辩方在庭外透露被告已婚,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在6月13日当日摆酒。案件将于11月20日续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