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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药农千里追款 律师义胆暖人心
作者:友德森行  发布时间:2008-3-24
 6月6日,利川市福宝山药材场韭菜坝药农何平,收到了河南禹州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,他的126635元黄连货款失而复得。他拉着为他追款千里打官司的朱耀普律师的手,热泪盈眶,百感交集,连声道谢:“要不是你们帮我打赢这场官司,我真是血本无归了……”

  何平于2006年9月到河南禹州药材交易市场做黄连生意,连续三次送货给该市场豫森昌老板陈明森,二人凭口头协议进行交易。2006年12月29日,何平第四次将黄连送到豫森昌后,陈明森以药行被盗为由拒付货款。何平找上门去,陈明森甚至矢口否认何平送货一事,因为口头交易没有凭证,何平交涉无果,怏怏而回。

  回家后,何平找到利佳律师事务所的朱耀普律师。朱律师听了,心里也犯难:没有证据怎么打官司呢?河南禹州远在千里之外,人生地不熟,胜算的把握不大。但看到何平满面沮丧,十多万元对于福宝山一个药农来说,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。朱律师当即决定:排除万难,哪怕有一线希望,也要帮他追回货款。

   2007年1月19日,已是临近春节,朱律师与何平冒着严寒前往河南禹州。下了长途车,找一个偏僻的小旅馆以假名登记住宿。第二天,他们通过当地药材商会找到陈明森。陈明森见了他们,态度十分蛮横,破口大骂,甚至威肋要收拾他们。后来,他们在公安机关和当地律师赵铁峰的帮忙下,获取了案件的关键证据,随即向当地法院起诉。

  2007年3月9日,朱律师再一次与何平一起前往河南禹州开庭。法庭上,对方理屈词穷。但刚走出法庭,一群人围上来拦住他们,不让他们上车。在法院的干预下,他们才得以脱身,包出租车跑出禹州30公里以外的平顶山,才换车回程,一路惊心动魄。

  2007年4月16日,河南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限豫森昌老板陈明森向何平支付货款126635元,官司胜诉。朱律师因此提醒所有在外做生意的人,千万不要进行口头交易,一旦对方不讲诚信,很难挽回经济损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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